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项目管理,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,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益,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,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(原国务院扶贫办) 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国开办发〔2018〕11号)、海南省乡村振兴局(原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) 海南省财政厅《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》(琼扶办发〔2018〕184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。现将2024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(提前批)及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乡村振兴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公告,公告期为10天(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4日)。
监督单位:隆广镇人民政府
监督电话:12317
电子邮箱:lgzfpb108@163.com
通讯地址:隆广镇人民政府(隆广大道166号)
附件:隆广镇2024年(提前批)上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及县级配套
衔接资金支出表
隆广镇人民政府
2024年8月5日